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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唐山市委办公室、唐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23〕4号)和河北省委办公厅、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意见》(冀办发〔2023〕5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的有关部署,更好发挥财会监督职能作用,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措施。具体内容详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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