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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清理核查往来款项的通知

校内各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债权债务管理,有效管控财务风险,增加资金使用效率,根据学校财务专项审计建议,决定对财务往来账款进行清理核查。请各单位到财务处领取往来款项统计表,并安排专人负责往来款清理工作,确保经手人知晓往来款情况,按要求完成清理。

请各单位于3月31日前,完成往来款核销工作。并汇总本单位往来款清理工作结果,报到财务处。财务处根据各单位清理结果,向校领导报送往来款清理工作报告。对未能核销的往来款,需提供情况说明由单位负责人签字、盖章。因对方单位破产、注销、失联等原因难以核销的,需提供无法收回或支付的确凿证据(工商证明或企业资料)。过期未反馈的,审计处将上报校领导。

请各单位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职责,落实清理责任。做到“人人知核销,笔笔有下落”,以往来款清理工作强化经济支出责任意识,帮助教师防范财务风险,建立职责明晰、运转有序、风险可控、长效往来款管理机制。

财务处联系人:付立新  3864599   许子妍  3864910

审计处联系人:艾俊礼  3864589

  

财务处   审计处

                               2021年3月12日


因特殊原因无法及时核销的情况说明

 

部门名称________


填表时间:2021年  月  日    

(请按借款时间顺序填表)

序号

借款时间

借款金额

借款事由

借款人(经手人)

无法及时核销借款的特殊原因

预计核销时间

1







2







3





















 








电话:0315-3864910;0315-3863382;0315-3863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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