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债权债务管理,有效管控财务风险,增加资金使用效率,根据学校财务专项审计建议,决定对财务往来账款进行清理核查。请各单位到财务处领取往来款项统计表,并安排专人负责往来款清理工作,确保经手人知晓往来款情况,按要求完成清理。
请各单位于3月31日前,完成往来款核销工作。并汇总本单位往来款清理工作结果,报到财务处。财务处根据各单位清理结果,向校领导报送往来款清理工作报告。对未能核销的往来款,需提供情况说明由单位负责人签字、盖章。因对方单位破产、注销、失联等原因难以核销的,需提供无法收回或支付的确凿证据(工商证明或企业资料)。过期未反馈的,审计处将上报校领导。
请各单位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职责,落实清理责任。做到“人人知核销,笔笔有下落”,以往来款清理工作强化经济支出责任意识,帮助教师防范财务风险,建立职责明晰、运转有序、风险可控、长效往来款管理机制。
财务处联系人:付立新 3864599 许子妍 3864910
审计处联系人:艾俊礼 3864589
财务处 审计处
2021年3月12日
因特殊原因无法及时核销的情况说明
部门名称________
填表时间:2021年 月 日
(请按借款时间顺序填表)
序号 |
借款时间 |
借款金额 |
借款事由 |
借款人(经手人) |
无法及时核销借款的特殊原因 |
预计核销时间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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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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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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