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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1年度养老保险缴费基数核定工作的通知

校内各单位:

按照唐山市机关事业社会保险服务中心《关于做好 2021年度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基数核定工作的通知》(唐机险字〔2021〕4 号)要求,进行了2021年度缴费基数核定的工作。

根据通知要求,2021 年度参保人员缴费基数,以2020年度机关事业单位工 作人员本人缴费项目内月平均工资核算。职业年金缴费基数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一致。包括:2020年度正常晋级后的工资标准;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行政(管理)职务、专业技术职务或工人技术等级调整,在岗位聘任后兑现的新工资标准;以及按年度核算的机关(含参公单位)2020年度年终一次性奖金、事业单位奖励绩效工资等项目。按2020年度月平均工资核定出2021年度的个人月缴费基数后,补缴2021年1-10月的养老保险差额和职业年金差额的保险费。

2021年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上下限额表


缴费基数下限

缴费基数上限

1-12月

3245.4元/月

16227元/月

现将调整后的2021年度缴费基数进行为期5日的公示,2021年养老保险缴费基数核定表通过工作群转发至校内各单位,如有问题请在公示期内向财务处反馈。

电话:3863383

 







电话:0315-3864910;0315-3863382;0315-3863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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