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1-11-02 作者:
校内各单位:
根据11月2日召开的治理教育乱收费的会议精神,请各单位按照河北省教育收费负面清单的内容结合本部门教育收费情况进行全面自查,形成书面报告,对是否存在教育乱收费情况做出说明,如有乱收费行为立行立改。书面报告盖章,教学单位党政负责人双签、机关教辅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后于11月5日下班前交财务处收费科。
财务处
2021年1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