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为加强财务管理,规范财务行为、差旅费管理,按照精简高效、厉行节约的原则,依据上级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出台了院字【2021】11号《唐山师范学院经费支出审批管理办法》和院字【2021】12号《唐山师范学院差旅费管理办法》两个文件,请各单位老师(特别是报账员、科研项目负责人)认真查阅并遵照执行。两个办法的主要变动情况说明如下:
1、《唐山师范学院经费支出审批管理办法》主要变动为“预算的追加、调整”、“教学单位、机关教辅单位经费审批”“科研经费审批”“维修经费审批”、“福利费审批”等。
2、《唐山师范学院差旅费管理办法》主要变动为“出差人员乘坐的交通工具有所调整”,“出差人员使用横纵向课题经费出差取消了自驾车的方式”。
财务处
2021年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