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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0年年终决算的通知

时间:2020-11-27 作者:

 

校内各单位:

为了做好2020年度年终财务决算工作,全面、准确、及时地反映我校全年财务状况和收支情况,保证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及时报送。根据唐山市财政局、唐山市教育局的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对本年度财务决算工作特安排如下:

一、年终封账时间

2020年12月15日(星期二)下午17:00停止收单,原则上不再办理借款、报销等业务。请各单位提前做好规划,合理安排报销时间。 封账日后发生的支出,可在2021年4月30日前报销。

2021年开账时间另行通知。

二、做好年终清理工作

(一)清理核销借款

请各单位及时清理借款,于封账日前办理还款手续,因特殊情况暂时无法还款的须提供书面说明,由经费负责人审批后报财务处;逾期未办理手续的,将以借款人的工资性收入冲抵借款。

联系人及电话:付立新 3864599

(二)认领外单位来款

请在封账日前认领校外单位汇来的款项并办理收入上账手续,对于挂账三年以上无人认领的来款,将按有关文件统一收归学校统筹使用。

(三)清理应收应付款项

根据合同清理各类应收应付款项,确保学校收入及时足额实现,各类款项及时结清。

(四)清理收费票据

对于票据已经开具,款项已到学校,但项目负责人尚未认领该款项的情况,请及时到会计科领取票据记账联并认领该款项;对于票据已经开具,受票方尚未付款的情况,请催促受票方于封账日前付款,否则请退回已经开具的票据。

(五)各单位请于12月15日前将所有收入上交财务处,以便集中上缴国库。

联系人及电话:许子妍 3864910

三、收回结余资金

1、加快财政专项资金执行进度

唐山市财政局将于本年度预算执行结束后,自动收回2020年度下拨的财政专项资金余额,各归口管理和执行单位须加快财政专项资金执行进度,确保封账日前的支出进度达到100%。学校将对相关单位进行绩效考核。

2、年底收回以下结余资金

2020年各单位运行经费、专项经费全部收回,采购项目经费视项目进度确定收回或结转。

联系人及电话:刘洁  3863307

 感谢各部门、单位对财务工作的理解与支持!

特此通知。

 

                                                                                                               财务处    

 2020年1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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