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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清理往来款项的通知

时间:2025-09-28 作者:

校内各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财务管理,规范会计核算行为,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学校财务状况,提高资金使用效益,防范财务风险,根据国家财经法规、学校相关财务管理制度要求,财务处将对全校各类应收款项进行全面清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清理范围与时间

清理范围:学校各单位2025年7月31日以前发生的所有往来款项。

清理截止时间:2025年7月31日

二、清理内容

1.各单位日常公用借款

2.水、电、暖借款

3.修缮、工程借款

4.学校各类垫付款

5.上述未涵盖的其他挂账时间较长、长期未清理核销的应收款项。

三、清理要求

请各单位负责人高度重视本次往来款项清理工作,指定专人负责,认真组织对本单位涉及的往来款项进行全面梳理核对,欠费清单请安排专人到财务处核算科(北院综合楼一层111)领取。

对于各类借款,务必在业务结束后及时办理报销冲账手续。确因特殊原因无法及时冲销的,需提交书面说明(说明原因、预计处理时间、责任人签字、单位盖章)。

对于长期挂账、历史遗留问题等特殊款项,务必详细说明情况,并尽快清理到位。

如需提交说明材料,请于2025年10月15日(星期三)下午17:00前,将加盖本单位公章的相关材料报送至大学道北校区综合楼一层111房间,财务处会计核算科(联系人:付立新,联系电话:3864599、3864910)。

对于逾期未清理且不能提交情况说明的借款,财务处将根据《唐山师范学院往来款管理办法》(院字〔2023〕12号)等规定,将暂停相关单位及责任人的后续借款,并采取从工资、项目经费中扣款等方式清理。

四、工作要求

各单位负责人是本单位往来款项清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切实负起责任,确保清理工作落到实处。经办人是往来款项清理的直接责任人。各单位在清理过程中如有疑问,请及时与财务处会计核算科联系,财务处将积极提供指导和协助。

往来款项清理是学校财务管理的一项基础性、常态化工作,对规范财务秩序、防范财务风险、提升财务管理水平具有重要意义。请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积极配合,严格按照本通知要求,按时保质完成清理任务。

特此通知。


                                          财务处     

                              2025年9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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